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包河区慈善协会委托,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和待遇
1.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适应经常性加班工作。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驾龄,能够熟练驾驶。
4.公共管理类、新闻类、文学类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子办公软件。工作态度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5.待遇标准:7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部分社保)。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注册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fbhhr.com/)注册个人会员填写简历,并打印人力资源市场网标准简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递交简历,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0日----2019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求职招聘窗口(宿松路与南二环路口南300米东侧)。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简历。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二)人才测评
采取人才测评的办法。测评时间和地点将及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咨询电话:0551-62799219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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