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用人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常青街道凌大塘社区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30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备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凌大塘户籍及其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凌大塘户籍的子孙)。
5、具备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其他要求。
“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校生;
2、未取得岗位相应学历毕业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违背报考诚信原则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注册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fbhhr.com/)注册个人会员,并打印人力资源市场网标准简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递交简历,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9日—2019年6月24日(双休日除外)
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宿松路与南二环路口南三百米东侧)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简历(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全部A4纸自行复印) 。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二)人才测评
采取人才测评的办法,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凌大塘社区 0551-63412942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 0551-62799219
查询网站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http://www.hfbhhr.com/)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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