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用人单位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0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临时聘用教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数量及岗位
共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临时聘用教师)360人详见《包河区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素质。
(三)对曾受过警告以上处分至毕业时尚未撤销的和未能正常毕业的不予聘用。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日常工作,五官端正,无精神疾病、无传染病、无肢体残疾。
(五)年龄要求:女40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男45周岁及以下(1972年8月1日后出生)。
(六)小学教师岗位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岗位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有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相同的教师资格证。
(八)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包河区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在校学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注册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fbhhr.com/)注册个人会员,并打印人力资源市场网标准简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递交简历,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3日—8月26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宿松路与南二环路口南三百米东侧)
3.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及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简历、《包河区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合肥市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推荐就业登记表》。考生可在提供的网站上下载《包河区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好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并粘贴照片。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二)人才测评(面试或其它方式)
测评采取无生上课的形式,满分100分,测评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测评成绩出现并列,需加试测评,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人选。测评时间和地点将及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手续。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与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学校担任代课教师,实行两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薪酬待遇:5万元/年(含工资福利待遇和单位及个人部分的五险),其他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有关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附件:
1. 《包河区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包河区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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