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用人单位委托,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综管员,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额及工作地点
包河区方兴社区综管员,总计30名(均为男性),工作地点为包河区方兴社区范围内。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吃苦耐劳、有责任心,服务意识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退伍士兵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退伍士兵、家庭住址在合肥滨湖新区范围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辖区内的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
2、协助做好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辖区内交通秩序工作;
4、协助做好辖区内景区管理工作;
5、协助完成辖区内其他相关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内容。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注册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fbhhr.com/)注册个人会员,并打印人力资源市场网标准简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递交简历,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7月26日(双休日除外)
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宿松路与南二环路口南三百米东侧)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简历。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二)人才测评
采取面试和其他考察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及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手续。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每年度由方兴社区社区服务中心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待遇:人年均经费5万元(含单位及个人部分的五险),其他福利待遇按用人单位统一规定执行。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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