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平安”包河,强化治安巡逻防范工作,根据合肥市包河区政法委的统一安排,拟面向复退军人公开招聘专业治安巡逻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名额
面向复退军人公开招聘专业治安巡逻队员,主要承担安徽省行政中心社会治安巡逻防范工作。招聘名额共30名,其中男性2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治安巡逻队工作,吃苦耐劳,品德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2、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后出生)。
3、复退军人,男性身高1米73以上;女性身高1米60以上。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5、获得优秀士兵等称号可以放宽录取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注册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fbhhr.com/)注册个人会员,并打印人力资源市场网标准简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递交简历,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9日— 10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南1楼大厅窗口(宿松路与南二环路口南三百米东侧)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简历。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二)考试
采取人才测评方式,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手续。待遇:基本年均收入不低于3.56万元(含单位及个人部分的五险)。其他福利待遇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人员由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手续,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五、其它
1、咨询电话:0551-62799217
2、相关查询网站: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fbhhr.com/。)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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