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包河区审计局委托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额及工作地点
工作人员,共计1名。工作地点在包河区审计局;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计算机二级水平(需提供资格证书);
4、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吃苦耐劳、有责任心,服务意识强;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②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③曾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注册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fbhhr.com/)注册个人会员,网站填写简历并打印简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递交简历,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 2017年 8月2日—8月4日( 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南1楼大厅窗口(宿松路与祁门路交口北二百米东侧)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打印人力资源市场标准简历。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手续。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待遇: 年工资薪酬35600元(含五险),其他福利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每年度绩效考核奖按用工单位相关规定发放。
咨询电话:0551-62799219 62799217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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