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录入(体测)及面试综合成绩结果,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以下15名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现将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报到集合时间及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于2017年7月7日上午8:00 ,携带身份证原件,在合肥市三院南院体检中心(金寨路和南二环路向北500米)集合,经现场查验后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自行在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禁食、禁水;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4、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和连裤袜,勿戴隐形眼镜;
5、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病的受检者,在检查时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药物的名称,体检当日正常服药;
6、检查当天待空腹检查(如抽血、上腹部B超等)做完后,方可进食;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怀孕者,请先告知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
8、体检费用300元左右,由考生自理。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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