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包河区财政局委托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额及招聘条件
(一)会计岗位1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专业,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职称。
4、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满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财政金融管理1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专业,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满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劳务派遣方式招聘国税局协税管理员2人。
招聘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政、金融、经济、会计、计算机相关专业。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无犯罪和刑事处罚记录。
4、吃苦耐劳、有责任心,服务意识强.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注册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fbhhr.com/)注册个人会员,并打印人力资源市场网标准简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递交简历,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间:2017年 7月 10日— 7 月 12日(双休日除外)
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求职登记窗口(宿松路与南二环路口南三百米东侧)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简历。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聘用手续、待遇
1、会计、财政金融岗位年工资薪酬35600元(含五险),其他福利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每年度绩效考核奖按用工单位相关规定发放。
2、协税管理员工资参照包河区国税局聘用人员标准。
咨询电话:0551-62799217
(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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