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拟定于2017年7月5日在包河苑小学举行笔试,请参加包河区城管局、烟墩街道、望湖街道、包公街道、万年埠街道(含政府购买岗位)、青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站综管办 考试的考生及时领取准考证,现将笔试情况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17年7月5日 星期三 上午9:00-11:00
二、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
三、笔试地点
包河苑小学(长春街包河苑小区内)
室内可搭乘14路、902路、23路、141路、702路公交车到包河苑下;繁华大道包河苑正南大门向北100米合家福超市右拐50米即到。
四、第一批合格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请未确定报考单位的考生请于7月3日下午5点之前致电确定,逾期以弃考处理。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7年7月3日——7月4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领取地点为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南一楼大厅窗口(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六、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其他证件无效,不得入场到达考点后须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做好入场验证工作。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须按照考点工作人员要求将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已带入考场者,若不按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进行存放,对考生按违纪行为处理。各种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且不得随身携带或者放在考桌上,否则按作弊处理。
3.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离考试结束30分钟方可交卷。已考完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4.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5.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成绩无效;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考试成绩无效;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联系电话:62799217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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