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包河区文明办委托招聘工作人员一名,现公告如下:
(1)要求本科及以上,中文,哲学,汉语言及相关专业。
(2)年龄30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3)能经常加班,有主动承压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注册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fbhhr.com/)注册个人会员,并打印人力资源市场网标准简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递交简历,逾期不再受理。
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合同。
福利待遇:人年均经费不低于4.5万元(含单位、个人保险),其他福利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12日
报名地点: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1楼大厅窗口(宿松路与祁门路交口北150米)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51-62799198 62799217。
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打印标准简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或推荐信。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6月5日
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