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包河区淝河镇委托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0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城市管理辅助执法A岗(5人)
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此岗位面向退役军人。服从岗位调整和临时性工作任务安排,需夜间户外巡查执勤,工作强度大。
2.城市管理辅助执法B岗(5人)
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服从岗位调整和临时性工作任务安排,需夜间户外巡查执勤,工作强度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刑事责任追究的(含宣告有罪免于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曾被辞退、解聘、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32)注册报名信息,经线上初审合格后,关注后续测评通知。
2.报名、审核时间:2024年12月2日9:00至2024年12月9日下午17:00。考生须于12月2日至12月10日17:00前,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查询/打印资审结果”查看是否通过网上审核。逾期不再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3.考试费缴纳: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于12月2日至11日17:00前,通过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90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人才测评笔试费45元/科/人),未按时缴费及缴费后未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可申请退款,缴费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准考证打印。
4.开考比例要求: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参与笔试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最终确定结果以网站公示为准。
5.准考证打印及测评时间:准考证打印及测评时间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二)笔试
此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科目一《综合基础知识》和科目二《综合应用能力》,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党史知识、国情省情市情、公文写作等,为客观题部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为主观性试题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以上笔试内容均不指定复习教材。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人选,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打印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学信网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发生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考试科目二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将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另行发布公告通知面试相关事宜。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要求的比例,且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当日所有实际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科目二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有关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人才测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日。
四、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综合收入7.5万元/年(含工资、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障费等),其他按用人单位规定执行。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51-62799219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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