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委托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车辆驾驶员、辅助工,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额及工作地点
环卫车辆驾驶员7名,要求具有驾驶 B2证及以上,三年以上大车驾驶经验,主要从事包河区夜间生活垃圾收集工作。辅助工3名,要求能吃苦耐劳,主要从事包河区夜间生活垃圾收集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3、环卫车辆驾驶员需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辅助工学历不限,男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递交简历,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 长期有效 2、报名地点: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1楼大厅(宿松路与南二环路口南三百米东侧)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简历各一份。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二)考试
采取资格审查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聘用手续、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招聘人员不入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年人均经费不低于 3.56万元(含单位及个人部分的五险),其他福利待遇按单位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51-62799217
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 6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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