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包河区农林水务局委托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0人,公告如下:(包河区农林水务局和包河区经信局、包河区统计局派遣岗位笔试计划同场安排,经信局、统计局劳务派遣岗位已缴费的考生,不建议重复报考)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其他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刑事责任追究的(含宣告有罪免于刑事处罚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曾被辞退、解聘、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五)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报名链接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05注册报名信息,经线上初审合格后,关注后续测评通知。
2、报名、审核时间:2023年12月1日9:00至2023年12月11日下午17:00。考生须于注册后至12月12日17:00前,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查询/打印资审结果”查看是否通过网上审核。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
3、考试费缴纳:资格审核通过后至12月13日17:00前,通过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90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人才测评笔试费45元/科/人),未按时缴费及缴费后未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可申请退款,缴费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准考证打印。
4、准考证打印及测评时间:准考证打印及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5、人才测评后,安排资格复审。
6、注册、审核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0551-62799219/62799217。
(二)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打印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学信网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有关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人才测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日。
四、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综合收入不低于8.8万元/年(含工资、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障费等),其他按用人单位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51-62799219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包河区农林水务局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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