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驻条件
入驻创业园的创业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创业主体为45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返乡农民工等青年群体,且为企业主要投资人和法人代表(引进知名企业除外);优先安置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2、在安徽省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或正在筹备注册登记;
3.申请入园的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违规和失信记录。
4.不从事餐饮、娱乐及产生噪音的行业,不产生声、光、电、气、水等污染。
二、入驻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包括《青年创业园入园申请书》、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创办人或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等;
2、评审。接到申请后,创业园管理中心要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给予申请人明确答复;
3、签署协议。通过审批的创业企业与创业园管理部门签订相关协议,确定入驻资格和在园时间;
三、其他事项
1.入驻创业者须签订租赁协议,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在青创园成功孵化三年期满,须搬出创业园,以便于青创园扶持其他初创者。
2.入驻创业者第一年免物业费(每平方3元),第二年优惠(每平方2元),第三年(每平方1元).同时需要重新装修的给予1个月的免租期。不需要装修的给予15天的免租期。
3.孵化成功期满不搬出的不享受任何政府及园区优惠政策和补贴。
4.园区按相关规定出台房租,水电减免等扶持政策。其中符合初创企业的,纳税(地方所得税)10万元及以上的,水电第一年减免50%,第二年30%,第三年10%.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另行商议。
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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