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 号);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修订);
3、《安徽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4、《合肥市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
劳动用工社保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用工备案和社保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时,按照高效便民原则,由用人单位就近选择登记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新招用劳动者(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特殊工种除外)。或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登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登记。
二、申请材料
(一)新签登记
1、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合肥市就业失业、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一份;
3、劳动合同书一份;
4、合同新签导入电子报盘表。
(二)续签登记
1、《合肥市就业失业、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一份;
2、劳动合同书一份;
3、合同续签导入电子报盘表。
(三)终止或解除登记
1、《合肥市就业失业、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一份;
2、《劳动合同终止(解除)证明书》一份;
3、合同解除终止导入电子报盘表。
(四)补签登记
1、办理新签登记的申报材料(详见新签登记部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其它相关证照;补办情况说明 。
2、超过三个月至一年的,须提供有关就业情况的原始材料,如:银行卡交易明细记录;工资表(财务原始凭证,上班第一个月以及逐月抽样月工资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事业单位招考人员提供录用批文或编制册。
3、超过一年的,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
温馨提示
填写表格时,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有关内容应详实、完整、准确,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所有表格均要加盖行政公章并按要求带齐相关证件。
(五)网上劳动用工和社保登记
1、申请用户权限:用人单位登陆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申请书》,携带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就近到市或县(市)区(开发区)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开通网上办理劳动用工、社保登记权限。
中央、省(部)和部队驻肥单位、市直单位、市属企业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跨区域用工的单位到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进行网备开户。
2、业务办理流程:详见《合肥市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操作手册》
3、打印网备登记回执单
用人单位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到网备业务开通所属地就业管理部门打印网备《劳动用工、社保登记登记回执单》。
温馨提示
1、下载:用人单位登录“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网上办事”--“劳动用工社保网上登记系统”下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申请书》、《合肥市劳动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系统操作手册》。
2、每月24日0:00--24:00为系统维护和数据交换时间,遇节假日或公休日系统维护时间提前一天。系统维护和数据交换时间段不受理网备业务申报。
3、尚未开通网上备案的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社保登记备案,按照就近就便、及时办理的原则,可选择到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县(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具备登记权限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按原有流程办理。
三、基本流程
1、表格下载:用人单位从合肥人社网站下载登记所需材料,分别按规定填写表格和劳动合同,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
2、办理:就业服务机构审验登记表名册及有关辅助材料,办理劳动用工、社保登记手续。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受理部门:为方便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请用人单位和个人就近至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机构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合肥市公共就业 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
合肥要素市场C区三楼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
62729933 |
庐阳区就业 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庐阳区政府大楼三楼(合肥市一环路与毫州路交叉口) |
65699354 |
瑶海区公共就业 和人才服务中心 |
瑶海区政务中心 (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口) |
64490262 |
蜀山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蜀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潜山路与望江西路交叉口) |
65597574 |
包河区公共就业 和人才服务中心 |
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包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服务大厅 |
63357046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人力资源中心 |
中国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5号楼公共服务大厅 (锦绣大道与天门路交口天门湖工业园北门) |
63812005 |
合肥高新开发区 高新人才市场 |
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C1座二楼 |
65869540 |
合肥新站开发区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合肥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楼(合肥市新淮西路99号) |
65777239 |
六、相关表格下载
1、《合肥市就业失业、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劳动合同书》和电子报盘表下载途径: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 /下载中心/就业用工
http://hfsrsj.hefei.gov.cn/bmcx/5346/5348/
温 馨 提 示
1、一次办理50人以上(含50人)的用人单位请于每月15日前提前预约;
2、续签登记手续请于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到窗口办理;
3、用人单位首次办理劳动用工、社保登记时,提供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需要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监督投诉电话:63536170
服务热线